观看法律职业三十年感想 今年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整个律师行业都准备举行纪念活动,回顾总结30年的历程和经验,可以为今后的大发展厘清思路,奠定基础。 见证30年的来之不易 我从1980年开始做了17年专职律师,直到1997年元月《律师法》生效,我才停止执业,专职从事人大工作。作为亲历这30年的见证人,我想从一名律师的视角扼要地回顾这来之不易的珍贵30年。 在历史的长河中,30年只是短暂的瞬间,但人的一生能有几个30年?我非常庆幸能在后半生中与这30年相逢,我更由衷地期盼这来之不易的30年美景能不断演绎扩展,让每一个中国人每一位律师为之更加自豪。最近参加了几次座谈会,接受了一些采访。我说,30年来的感受真是一言难尽;其中感触最深的有两点:一是从30多年前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斗争哲学走到今天的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了不起的治国理念的飞跃。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这是必由之路,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二是民主法制与改革开放二者始终并肩相伴,同步前行,相辅相成。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说“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其中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排列在和谐社会各项基本要素之首,而不再是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完成了政治上的破冰壮举。仅仅时隔半年,1979年7月1日,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就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民主立法的程序通过了7部重要法律: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选举法、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组织法、刑法、刑诉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其中《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了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辩护。一年之后的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律师暂行条列》。10年动乱刚刚结束,当时百废待举、百端交集,中断了12年的律师制度能够这么快地恢复,这是民主法制与改革开放同步前行的重要标志。17年后,1996年5月16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又经过2001年和2007年两次修订,使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具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历史前进的每一步都留下清晰的脚印,这一串串足迹展示了30年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的发展在不断向律师业提出新的要求。每一位律师,不论老中青,都不能辜负这个时代的呼唤和社会的期待,要努力增强自己的历史使命感,从业的责任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86e824e98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