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的争议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离退休人员数量剧增,社会保障开支也迅速增长。在社会保障开支增长迅速的同时,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却面临收不抵支的困境,目前主要存在“范围小、层次低、差异大、管理乱、收缴难”等问题。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统计表明,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企业累计欠费社会保险费395亿元,其中欠费千万元以上的企业207个,欠缴百万元以上的企业有4900多家,最多的欠缴上亿元。由于欠缴严重而导致收缴率下降:1992年、1993年、1998年、1999年养老保险的全国收缴率分别是96.3%、92.4%、89%和90%。 另一方面,从长期看,我们要解决人口老龄化造成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从中期看,我们要减轻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巨大社会震动。在近期,我们则要考虑如何根据宏观经济形势波动适时调整各有关项目的收支水平,以保障经济的稳定增长。这三个交织的问题的核心便是解决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与收缴问题,因此有学者提出开征社会保障税来解决这一难题,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费改税的社会环境逐渐成熟。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对社会保障的认同感逐步增强。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93.8%的被调查者关心社会保障问题,88.5%的被调查者希望国家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社会保障的重要性。社会保险费改为社会保障税后,征收具有强制性,管理具有规范性,税款具有专项返还性,能够保证所有纳税人从中受益,易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2.税源基础基本具备。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经济货币化程度不断加深,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向个人倾斜,私人收入积累也有了一定规模!工薪阶层已具备了一定的纳税能力。同时,国有企业也具备了一定的纳税能力。另外,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前景广阔,它们愿意也有能力负担社会保障税。 3.开征社会保障税符合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指的是税收必须在税务行政资源利用和经济运转方面尽可能地讲求效率。税收效率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规模效率、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1)税收的规模效率。从经济角度上看,社会保障税是符合规模效率原则的。2001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与支出分别达到2914.6亿元和2591亿元,约占当年GDP总量的3.6%左右,占当年工商税收总量的22%上下;历年社会保险基金累计节余1396.6亿元,全年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事业费支出达到426亿元,覆盖1500多万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6000多万获得临时救济的城乡居民及相当数量的优抚对象、残疾人群及部分特殊保障人群。(2)税收的经济效率。开征社会保障税,把原来由企业管的事,交由社会来处理,会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事半功倍的效益。(3)税收的行政效率。我国税务机构遍布全国,分布面广,渗透性强,拥有一大批经验丰富的税务人员。截至2003年6月,全国已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税机关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当地政府规定,负责征收各项、单项或部分企业社保费,这将从更大程度上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力度。 [思考题]: 1.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费在征收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与难题? 2.社会保障费改税能否解决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征缴中的问题?尤其是社会保障基金中收不抵支的问题。 3.为何直到现在我国都没有出台开征社会保障税的规定,其制约因素是什么?我国将社会保障费改税需要什么条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8715a74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3d266c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