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实名登记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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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实名登记制告知



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凡入住宾馆、酒店、旅社等场所的人员,必须按法律规定要求进行实名登记入住。各旅馆必须严格执行旅客住宿实名登记制度,以及入住旅客信息联网上传规定,不得接纳无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入住;严禁一人登记多人入住,严禁将自己所开房间转让给他人居住;到宾馆房间会客的人员,必须先到前台进行申报并作实名登记,取得临时会客同意后方可会客;旅客携带的箱包和可疑物品,宾馆的保安人员有权当场查验。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宾客,宾馆有权不预与接待。长包房租用单位方,同样遵守此规定,对人员更换,必须及时到前台办理入住登记,走时到前台办理走客手续。宾馆免费为宾客提供大堂贵重物品保险箱,有需要者请到前台办理借用手续,切勿随意乱放,以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凡入住人员必须遵守旅馆业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旅馆的公共财务。旅客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工作,如实反应各种可疑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违反上述须知者,旅馆有权责成改正,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或其他行政法规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预以处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公安、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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