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梁某梅,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邵阳市北塔区****,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罗某涛,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邵阳市北塔区****,身份证号****,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请求判决小孩罗某阳由原告抚养;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刚认识一个多月就于2018年1月25日在邵阳市北塔区民政局草率登记结婚了,原被告都是二婚。 2019年10月1日生小孩罗某阳,小孩出生后一直住在原告娘家由原告及其父母抚养照看;婚后原被告双方无共同财产也没有共同债务。 虽然原被告登记结婚了,但是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也相处得不好,双方经常矛盾重重,没有真正建立起夫妻感情。发展到最近被告主动向原告提议离婚,也不尽夫妻和家庭责任,被告今年春节也没来原告娘家拜年,被告以自己的种种行为表明不想与被告过了,只是碍于情面或者怕吃亏又不想主动向法院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既然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最近被告又以自己的行为表明要离婚,与其相互折磨勉强在一起,不如离婚后双方开开心心过。总之判决离婚完全符合原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95fe1b325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