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号。 法定代表人:***,系董事长。 被告:****电子商行。住所地:****号,注册号:****。 经营者:王**。 案由:名誉权纠纷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在“***”微信公众号及《**日报》上发布道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是一家经营家用电器、通讯器材、音响设备、计算机等电器批发、零售及维修业务的企业,曾获得多种荣誉称号。 年 月 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将原告等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公示。 年 月 日,被告在没有任何单位授权的情况下,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好严重!**1426家企业上了黑名单”一文,并以红色字体标明原告等公司,造成客户及银行人员纷纷询问。 被告的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原告正常的经营和信誉。**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相关网站作出解释后,原告当面要求被告对其行为作出解释,并赔偿道歉;但遭被告拒绝。 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在“***”微信公众号及《**日报》上发布道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望法院判如所请,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28207b2d2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3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