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 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 证书ID号: 单位基本信息(必填,没有项可不填) 单位全称: 单位类型:□企业 □事业单位 □政府机关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事务所 □其他: 注册所在地: 国 省(市) 市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地址: 单位电话: 国税登记证号码: 其它证件名称: 行政所属区: 法定代表人: 邮编: 单位传真: 工商登记证号: 其它证件号码: 经办人信息(必填)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 移动电话: 证件号码: 电子邮箱: 证书应用证件信息(必选) □国税登记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其它应用证件的名称及号码 用户须知 表内“证书应用证件”是指开通应用所对应的标识有效证件。如:国税应用对应证件为国税登记证、工商应用对应证件为营业执照、税务师事务所应用对应证件为事务所执业证书、其它应用对应证件为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请单位领取证书时须交验以下相关材料: 本申请表及责任书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重复项材料只交验其一): 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应用标识证件 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应用标识证件 政府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 □√批准机关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的任命函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应用标识证件 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应用标识证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应用标识证件 事务所:□√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营业执照 □√国税登记证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应用标识证件 其它类型单位:□√须交验上级主管部门或具有法人资格的挂靠单位签发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应用标识证件 证书的有效期从签发之日起计算,证书有效期将签发该证书中,请在证书失效期前提出证书更新申请。 数字证书产品介质(eKey)质保期为1年,自用户领取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因素导致证书无法使用的,由CA中心提供免费更换服务。 自申请成功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未领取的将被视为放弃申领。 申请单位在此郑重声明:以上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并已认真阅读且同意接受数字证书责任书中各项内容及规定,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单位全权委托上述经办人处理数字证书服务申请的相关事宜。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由证书受理点填写 受理员: 日期: 年 月 日 已发放证书给用户 证书业务受理点盖章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978efde6f1aff00bed51e6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