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3)商业批发 2.雪茄 3.烟丝 二、酒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取消此税目 三、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2015年1月13日起) 1.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七 取消此税目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上的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税 率 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11%加0.005元/支(批发环节) 36%(生产环节) 30%(生产环节)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15% 5% 10% 15% 1.52元/升 1.2元/升 1.2元/升(继续暂缓征收) 1.52元/升 1.52元/升 1.52元/升 1.2元/升 3% 10%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1% 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七、涂料(2015年2月1日起) 十五、电池(2015年2月1日起) 10% 20% 10% 5% 5% 4% 4% 3% 5% 9% 12% 25% 40% 5% 备注: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9850df2581b6bd97e19ea6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