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区政府的要求,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区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地,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省《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重点任务落实方案》(鲁发改重点﹝2021﹞333号和《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发﹝2021﹞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区招标投标领域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发﹝2021﹞6号)和省《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重点任务落实方案》(鲁发改重点﹝2021﹞333号文件下发后,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抓好贯彻落实。区发改局收到文件后立即行动并下发到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贯彻执行。 二、进一步对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则进行清理整合。 结合市发改委转发的《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重点任务落实方案》(鲁发改重点﹝2021﹞333号通知要求,区发改局联合区司法局进行我区招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工作,并将我区清理工作结果上报市发改委和市司法局。 三、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机制。 区发改局将市发改委转发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21】7号)及市直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发改重点函【2021】68号)、市发改委《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重点任务工作的通知》及时转发给区直相关部门,并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积极组织、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完善了本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并在网站公开。督促各行业完成本行业领域的随机抽查,并将结果公示于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上报市发改同步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截止目前,我区水利局、卫健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均按照要求制定并完善了本行业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并将监管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公布在了网站,同时按照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公示于网站。 四、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 区行政审批局全面梳理申报材料并压缩审批时限,确保“零超时”。对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可合并的一律合并,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企业跑腿变信息跑路,大力压缩审批时间。项目单位申请办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时,只需提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即可,无任何法律法规规定范围以外的前置材料。法定时限20工作日,区审批局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 五、积极推进机制创新。 为了让办事群众少跑路,目前,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开展EmS双向免费寄递业务,群众可选择将申请材料通过EmS邮寄,区审批局审批通过后再将批复通过EmS邮寄至群众手中,服务范围可覆盖全市,可实现“零跑腿”。 下一步,区将聚焦招标投标领域工作红的痛点、难点和堵点,进一步贯彻好国家、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持续优化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以更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区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保障我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9a6f06ba1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7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