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青海省2016年秋季赴省外就读高中生审查登记表 (高中毕业时间:2019年) 姓名 民族 性别 籍贯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 照片 出生地 详细住址 户籍部门盖骑缝章 就读高中省(市)和学校全称 参加就读省区高中学考考籍号 农村 户籍 ( ) 类型 城镇 ( ) 现户口 所在地 何时何因 迁入现址 原户口 所在地 详细单位 经历 小学 初中 高中 2016年制(A4纸正反面打印) 家长手机号 准迁证号 迁移证号 (家父直系亲属 姓名 庭母父亲 主及要姊母亲 成妹员 )何年何月--何年何月 身份证号 在何地何校就读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统一学籍号 本人简历 (此处填写该生中途留级、转学或其它需作的说明) 学更 籍记 变录 父亲单位证明 无迁移经历常住户( ) 从省外迁入人员( ) 空降户(无迁移手续落户) ( ) 超时限补办出生落户( ) 搭桥户(非直系亲属)( ) 落户资料是否齐全( ) 迁移手续是否齐全( ) 派出所的结论与户籍库信息是否一致( ) 考生照片与户籍库照片是否一致 ( ) 与全国户籍库比对后是否存在双重身份、双重户籍(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家长单位审查结论 公安家长单位与户籍库中显示的 派责任人签名: 单位是否一致( ) 年 月 日(公章) 出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所母亲单位证明 审 查 结 论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考区招办审查结论 初审人员结论: 招办主任结论: 责任人: 电 话: 年 月 日(公章) 县区公安局审查结论 责任人: 电 话: 年 月 日(公章)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公章) 市州教育局审查结论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1. 此表一式三份,审查合格、盖齐公章后,一份留市州招办、一份存考区招办、一份报省招办(附证明材料 原件及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迁移手续复印件等)。 2. 必须提供的材料:学生及家长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与原件对照一致后留复印件);房产证或居住证明;高中学校证明(是否有正式学籍、统一学籍号);父母单位证明(是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或久居农牧民或城镇居民。 农牧民由村〈牧〉委会出具;无户口迁移记录城镇常住居民由社区出具);其他材料。 军人子女须提供的材料:家长单位证明(是否在青在职在岗)、《军官证》、任职命令(与原件核对一致留复印件)、最近3个月的在青工资花名册和银行账户工资明细、家属及子女随军批复、军人夫妇结婚证、高中学校证明、户口 簿及户籍迁移手续。转业、安置到我省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接收单位或省人社厅的有关文件、安置去向审批材料等。 3. 家长是从省外调动到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提供省人社厅或市(州)政府的会议纪要、调入批 复等相关有效文件资料。 说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af2ba71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