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消费信用的认识 消费信用又称“消费融资”,是指工商企业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信用。消费信用主要形式有:赊销、分期付款、消费贷款、信用卡。消费信用的作用:(1)提高消费水平,缓解消费者有限的购买力与不断提高的生活需求的矛盾。(2)开拓销售市场,促进商品的生产和流通。(3)调节市场供求关系。消费信用的制约因素有以下几方面:(1)总供给的能力与水平,总供给的水平越高,消费信用的规模一般越大;(2)居民的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若居民的实际收入较低,偿还能力不高,一味地发展消费信用则会导致风险加大;(3)资金供求关系。它与消费信用的规模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若资金供求紧张,消费信用的规模就越大;(4)消费观念和文化程度,它制约着消费信用这种信用方式的普及程度和消费总量。如在我国,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消费信贷起步较晚,规模也较小,但近年来发展很快,主要体现在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的增长上。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通过以赊销方式对顾客提供信用等方式,这一信用形式对于促进新技术的应用、新产品的推销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也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若消费需求过高,生产扩张能力有限,消费信用则会加剧市场供求紧张状态,促使物价上涨,促成虚假繁荣等消极影响。因此,消费信贷应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通过信用消费,消费者可以以分期付款或者赊账的方式购买消费品,从而刺激生产,创造更多的财富。但是,在没有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之前,盲目开展信用消费,很可能会增加整个市场的经营风险。首先,信用消费必须以公共产品供给相对充足为前提。假如整个国家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居民的主要收入用于支付基础性开支,譬如用于医疗、教育,那么,鼓励信用消费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理论上来说,公共产品应当由政府提供。如果政府不能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那么,居民的主要收入将不得不用于购买这些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当居民在公共产品方面的支出越来越多,基本生活难以为继时,信用消费实则可望而不可及。所以,没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不要奢谈什么信用消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b1f58e819e8b8f67c1cb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