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敛财270万元的地税局长 孔力 【期刊名称】《公民与法治》 【年(卷),期】2013(000)015 【摘 要】税务部门地位特殊,承担着为国聚财、依法治税的重任。而原河南省陕县地税局局长马春波在卢氏县地税局工作期间,却精心设局,虚构农民身份和注册资金,将卢氏县地税局在一公司30%的股份转至自己和两位局领导名下,后将股份卖了400万元,贪污自肥,马春波分得270万元。马春波在担任义马市和陕县地税局局长期间,也贪污受贿不止。涉案金额近300万元的马春波,也为此付出了被法院判刑17年的沉重代价。 【总页数】3页(P30-32) 【作 者】孔力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630.9 【相关文献】 1.疯狂敛财,林业局长“全家腐”——吉林省大石头林业局原局长王铁华受贿案纪实2.公安局长敛财目标6000万元3.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努力增强大局意识 责任意识 团结意识 廉政意识——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兴胜在全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4.庆典收礼六十万元 地税局长丢脸丢官5.敛财千余万元的城管局长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bf20e3e4b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b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