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图 资格审查(每年3月或9月) 1.学分/成绩 2.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3.课题完成情况 4.硕士学位论文初稿 是 学位办硕士论文抽查(每年4月或10月) 否 外聘专家评审(“双盲”) 分委员会自行组织专家评审 评阅书均返回且无异议 否 补充送审 组织答辩委员会并报分委员会主席审批 答辩秘书张贴公告、准备答辩 是 论文 答辩通过 否 修改后,重新组织答辩 或毕业/肄业 研究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学位论文 答辩委员会秘书秘书整理有关材料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每年6月初或11月) 整理并向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以分委员会为单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6月下旬或12月) 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注: 1. 学位论文必须在答辩前2个月完成,论文送出评阅到论文答辩的时间相隔必须在15天以上; 2. 学位论文评阅时,如果只有一位专家持否定意见,可重新送审一份,如果重新送审的专家仍持否定意见,则此次申请无效;如果一次送审的两位专家均持否定意见,则不再重新送审,此次申请无效。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内容: 审查论文是否达到授予学位水平,审查外语成绩是否符合条件,审查培养方案、开题、论文评阅、答辩等环节的程序是否有序合法,决议是否授予通过答辩硕士研究生学位;对学位缓授人员,给出是否重新答辩以及何时进行等意见。 3.申请硕士学位材料包括(标*须提供电子版): 1)《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授予决议书》(一式两份);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两份);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4)《论文答辩记录表》(一份); 5)《硕士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一份,院系负责统计,分委员会盖章); 6)《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一份,院系负责统计,分委员会盖章); 7)《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只交电子版); 8)《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书》(两份,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填写) 9)《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填写) 10)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三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c0a08a8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84a0a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