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工作总结篇13 第一条: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我村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对当年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内审计,对已完成换届选举或离任的村干部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条:审计内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 村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 (二)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 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 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是集体资产处置。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二是债权债务管理。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 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 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三是土地发包、承包。“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 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四是专项资金管理。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 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 五是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同时,要根据群众来信或举报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 第四条:审计工作程序 (一)制定审计计划 村委要于每年年底前共同拟定下一年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计划,报镇领导研究后,作为实施审计的依据。村委制定的审计计划于每年一月底前报镇财政所备案。 (二)确定审计方案 村委按照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指定具体负责人,并由具有审计资格的人员组成审计组,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具体任务,并做好人员分工,依法实施审计。 (三)开展具体审计 1.送达审计通知书。 2.报送有关资料。 3.提交述职报告。被审村干部要按审计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及时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4.调查取证。 (四)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向有关部门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在报送前,应当征求被审单位和被审村干部的意见。 (五)提出处理意见 对被审村干部或其所在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于需要被审单位或被审村干部自行纠正的一般问题,由镇党委作出处理意见; 需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分别情况及时处理到位;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c1c7f1ecb50ad02de80d4d8d15abe23492f0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