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有限公司 年度第 次 (临时)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年度第次 (临时)股东会于 年 月 日在本公司 (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有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了会议;自然人股东 。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 等人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先生主持。 会议就公司 事宜以 (举手表决、投票等)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1、 2、 3、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第1页 共2页 1、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通知时间(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 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第2页 共2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c7d582880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