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 温馨 文明 进取 班级“学习之星”评选细则 一、评选时间 每周一次,一般时间定在每周的周五晚上,特殊情况可另作安排。 二、评选办法 1、每个小组每周推荐1人参加班级“学习之星”评选; 2、评选“学习之星”采用民主投票方式产生; 3、当选“学习之星”的学生占推荐学生数的75%。 三、“学习之星”标准 1、思想积极上进,学习勤奋努力,遵守校纪校规,本周没有违纪现象; 2、系统地制定学期目标、月目标、周目标、日目标; 3、每天积极地制定自己的学习、生活目标,并认真完成自己的目标; 4、第一学期每天的目标不少于3个,第二学期每天的目标不少于5个,第三个学期每天的目标不少于8个,第四个学期每天的目标不少于10个,第五学期每天的目标不少于12个,第六学期每天的目标不少于15个; 5、每天的目标学习目标达到60%以上; 6、每天按时完成目标,并积极送给小组长检查,积极配合小组长的工作; 7、积极参加班级安排的演讲和其他活动锻炼自己; 8、积极完成周记; 9、积极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认真地完成好; 10、班主任认为进步特别明显的学生可以直接推荐。 四、考核 1、评选前各小组长将本组推荐人选名单交学习委员; 2、负责学习的副班长与学习委员对被推荐人选的“学习行动日志”进行检查; 3、负责学习的副班长与学习委员将不符合“学习之星”标准的学生退回小组长,由小组长另行推荐。 4、负责学习的副班长与学习委员确定最终参加“学习之星”评选的人选。 五、奖励 1、当选班级“学习之星”的同学班级应该给予适当的物质与精神奖励; 2、当选班级“学习之星”的同学可以由班主任直接安排进入班委会锻炼; 3、当选班级“学习之星”的同学进入学生会参加学生会考试时加5分。 六、其他 1、有严重违纪记录的学生自违纪之日起一月之内不得参加“学习之星”评选; 2、其他情况班主任酌情而定。 1 到通信系读书 去通信部门工作 和谐 温馨 文明 进取 班级“优秀小组长”评选细则 一、评选时间 每周一次,一般时间定在每周的周五晚上,特殊情况可另作安排。 二、评选办法 1、符合优秀小组长标准的小组长均可参加“优秀小组长”评选; 2、评选“优秀小组长”采用民主投票方式产生; 3、当选“优秀小组长”的小组长占小组长总数的25%。 三、“优秀小组长”标准 1、思想积极上进,学习勤奋努力,遵守校纪校规,一周没有违纪现象; 2、系统地制定学期目标、月目标、周目标、日目标; 3、每天积极地制定自己的学习、生活目标,并认真完成自己的目标; 4、第一学期每天的目标不少于5个,第二学期每天的目标不少于6个,第三个学期每天的目标不少于9个,第四个学期每天的目标不少于11个,第五学期每天的目标不少于15个,第六学期每天的目标不少于18个; 5、每天的目标学习目标达到80%以上; 6、每天按时检查小组成员的学习目标; 7、认真指导督促小组成员制订、完成、提高学习目标; 8、公平、公正、公开推荐每周班级“学习之星”的推荐,不搞平均主义; 9、积极配合班主任、任课老师、学习委员与其他干部,不断提高班级学习氛围; 10、每天按时完成目标,并积极送给学习委员检查,积极配合班干部的工作; 11、积极参加班级安排的演讲和其他活动锻炼自己; 12、积极完成周记; 13、积极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认真地完成好。 四、考核 1、负责学习的副班长与学习委员对小组长的“学习行动日志”进行检查; 2、负责学习的副班长与学习委员将符合“优秀小组长”标准的小组长名单提交班委会。 3、负责学习的副班长与学习委员确定最终参加“优秀小组长”评选的人选。 五、奖励 1、当选班级“优秀小组长”的同学班级应该给予适当的物质与精神奖励; 2、当选班级“优秀小组长”的同学可以由班主任向学生科提出书面申请,直接进入学生会锻炼; 3、当选班级“优秀小组长”的同学竞选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考试时加10分。 六、其他 1、有严重违纪记录的小组长自违纪之日起一月之内不得参加“优秀小组长”评选; 2、其他情况班主任酌情而定。 2 到通信系读书 去通信部门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ca69e1d647d27284b735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