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延迟开学通知 1、延迟开学的通知! 亲爱的各位家长朋友: 由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峻,结合广东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我们幼儿园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延迟开学的时间,敬请大家留意各位班主任发布的开学时间。 谢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xx幼儿园 2、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省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我省的人员,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和学校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平稳有序。企业复工前和学校开学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强化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 3、关于延迟开学的通知 各部门、全体师生: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江苏省政府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2月底前不开学。全体师生2月底前不得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xx办公室 20xx年2月6日 4、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具体通知如下。 一、部属各高等学校适当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与当地高校开学时间保持一致,并报教育部备案。春节返乡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要提前返校。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可参照执行。 二、地方所属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确定。 三、各类学校要加强寒假期间对学生学习、生活的指导,要求在家不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集中性活动。对寒假在校和自行返校的学生,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师生流动台账,明确防控工作要求,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教育部 2020年1月27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cf3a23603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