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自我修养十法 一、立志法 人的道德行为是受其思想意识支配的,一个人树立什么样的志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自我修养要达到的水平。没有志向的修养,就像射击没有靶子,航船没有风帆。诸葛亮曾寄言他的外甥“志当存高远”,无产阶级革命家吴玉章也说:“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这里的大志可以是安邦定国的“将相”,也可以是造福一方的人民公仆;可以是具体可及的目标,也可以是作为行为规范的格言警句或供自己仿效的伟人偶像。有了志向,就会战胜一切困难,最终把自己造就成有用之材。 二、实践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是提高道德品质修养的根本方法。所谓投身社会实践含有以下几层意思:1.积极投身于实践活动。2.实践中检验、修正、完善自己的认识。3.在应用与完善的基础上丰富、加深认识,提高道德修养水平。 三、学习法 离开学习的道德修养是盲目的,盲目的道德修养缺乏自觉性,也不可能达到较高的境界。古人云:学习可以使“逸者得勤,昏者得明,迷者得醒,丧魄者得救”。这里说的学习可以是钻研马克思主义的伦理思想、道德科学,也可以是继承前人留下的道德经验,还可以是借鉴他人优秀的道德思想。 四、陶冶法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对周围世界的美感能陶冶学生的情操,使他们变得高尚又富有同情性,憎恶丑性。”陶冶需要能产生美感的情景,因此,陶冶道德情操首先要选择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我们可以利用闲暇之时欣赏美妙的音乐,观看动人的电影、电视,领略大自然的神奇造化。其次,还可以自我创造情景,例如布置居室讲究思想性和审美性,交朋友注意选择品学兼优之人等。 五、兼听法 人贵有自知之明。自知之明所以为贵,是因为一般人不能客观、准确全面地认识自我,即使认识到自己的缺点,也不容易彻底改正,因此,我们必须做到“兼听”,兼听则明。所谓兼听就是多方面地听取他人意见,求得别人的帮助和监督。唐太宗说过:“以镜为鉴,可正衣冠,以人为鉴,可知得失。”唐太宗之所以成为一代明君,与他善于纳谏是密切相关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d43ffbb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