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布部门】国家减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4.08 【实施日期】2016.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家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呈日益加大的趋势,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综合减灾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统筹考虑防灾减灾问题,结合“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这一主题,着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重要建构筑物和场所等的设防水平,加强城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增强城 1 / 2 市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为构建安全宜居城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农村的防灾减灾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活动。 二、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建立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以城乡社区、学校、机关、厂矿企业等为平台,结合地域和行业特点,不断丰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发挥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重特大自然灾害遗址遗迹和有关纪念馆的教育警示作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的自救互救技能,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三、强化风险评估,扎实推进灾害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d7a324e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1665b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