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票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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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票种核定

【事项描述】

纳税人在申请领用发票之前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

开具额度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

【报送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1 《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件原件

首次核定时提供 3 发票专用章印模

4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发票票种调整时提供 《发票领用簿》













【办理渠道】

1.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市内任一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或省内任一办税服务厅(省内通办)。

2.湖北省网上税务局(https://wsswj.hb-n-tax.gov.cn/)。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结果】

纳税人领取《发票领用簿》。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可即时办结。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d824c58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6ecdd7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