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检测单位管理考核办法

时间:2023-08-08 23:46:1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三方检测单位管理考核办法(暂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 xx铁路第三方检测单位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关于开展隧道衬砌等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通知》(铁建设[2011172号)的相关要求及《工程质量检验、试验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三方检测成果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为保证第三方检测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检测质量,第三方检测单位要做到:

1.认真履行合同,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进行检测工作。

2.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为规范第三方检测工作,各检测单位必须完成《检测大纲和实施方案》,按照委托时的承诺要求编制进场人员、设备审查表,报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质部审批。

3.认真开展检测工作,按时上报检测信息。

4.加强内部管理,优质、高效服务施工一线。检测单位严禁转让检测任务,也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检测任务。对于检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缺陷和工程隐患,各检测单位要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安质部。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公司安质部组织,公司工程部参加,采取日常检查、季度考核、上级部门检查结果相结合,对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四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1.组织机构、人员、仪器设备的履约情况。 2.检测工作质量及管理情况。 3.内业资料的整理情况。

4.现场检测人员的工作态度及廉政情况。

第五条 考核设为甲(90分以上)、乙(8090分之间)、丙(7080分之间)、丁(70分以下)四个等级。


考核标准详见附表一:《第三方检测单位考核评分标准》

第三章 奖励及处罚

第六条 奖罚:以每季度为一考核期,从每个检测单位考核期检测费用中提取5%作为奖励基金,由公司安质部组织对检测单位进行统一考核评分。

第七条 考核结果:

1.综合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的检测单位,给予完成考核期检测费5%的奖励,并通报表扬;

2考核分数在80-90分的检测单位,给予完成考核期检测费用3%的奖励; 3.考核分数在70-80分(含)的检测单位不予奖励。

4. 对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检测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5.有剩余部分的考核基金,视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第八条 未执行下列规定之一的,直接评为乙类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1.必须保证优质、高效服务于检测现场,现场负责人如因事离开时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

2.乙方在本项目检测工作期间,应生活自理,独立办公。 3.开展检测工作时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均应在场。

第九条 未执行下列规定之一的,直接评为丙类,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乙方在本项目检测工作期间,没有按合同约定上足人员和仪器设备,未经甲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2.乙方应保证检测工作和上报资料的及时性,每发生一次检测工作或上报资料不及时的。

3.乙方检测结果严重失真或出现检测质量事故,乙方单位或人员在检测工作中与被检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隐瞒问题、损害公司利益的,问题严重者将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如发现自行分包、转让业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如发现检测单位无故不履行职责,拖延检测工作,公司将对检测单位责任人和现场负责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清除出场。

第十条 其他奖罚措施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e0da6cc98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