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流程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第一条 技术研究开发部门对拟立项研究的开发项目提出《知识产权检索申请》,知识产权办公室对项目内容进行分析检索,检索国内外专利申请情况、科技文献等资料,出具《知识产权检索报告》。 第二条 知识产权主管对技术研究开发部门提交的《项目立项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批,明确对研究开发项目的知识产权产出要求。 第三条 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后,技术研究开发部门组织技术研究开发人员进行项目说明与培训、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教育;或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公司规定与研发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第四条 研发人员根据《项目研究开发计划任务书》开展研发工作,并及时、准确、真实填写研发记录、形成研发档案,并根据企业制度规定的研发文档密级管理要求,实施研究开发文档管理。 第五条 研发过程中,知识产权办公室对项目确定的关键技术进行定期知识产权检索工作,并将《检索报告》转交项目负责人;对需要申请知识产权的内容,研发部门需提出《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由知识产权主管审批。 第六条 研发结束后,知识产权办公室对研发成果进行评审和需要公布的内容进行审查,形成《研发成果评审报告》和《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审查报告》。 第七条 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知识产权办公室应当审查合同中双方知识产权的权利、责任、研发成果的权属、保密条款及违约后的处理方式等条款;并在研发过程中做好监控工作。 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图: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f4f4b2c9b8fcc22bcd126fff705cc1754275f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