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模板保函见索即付 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模板 致: 保函编号: 开立日期: 鉴于本保函申请人 (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已收到 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即将与贵方就 项目签订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了保证申请人充分履行该合同项下的义务,经申请人与我行协商一致,兹出具以贵方为受益人的本银行保函,其性质为见索即付[5]的独立担保函。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我行在本保函项下提供的保证为独立保证,并做如下约定: 1.我行无条地且不可撤销的承诺:我行在接到受益人提出的被担保人在履行合同中未能全面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以收到时间为准)后的30个银行工作日内,无条地、不可撤销地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受益人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不争辩、不挑剔也无需受益人就索赔事由出具任何证明或陈述任何理由。我行通讯地址为 ,索赔通知到达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 1 页 共 2 页 2.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在向我行提出索赔前,我行不要求受益人应首先向申请人索要上述款项,受益人均可不限次数提出索赔,但索赔累计金额不得超过本保函的担保限额。 3.我行确认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并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竣工结算报送审计后有效期届满,尽管如前所述,但本保函有效期最迟不应超过 年 月 日。 4.本保函的效力及我行在本保函项下对贵受益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完整独立的,并不取决于任何交易、合同、协议、承诺的存在或有效性,也不取决于本保函中未列明的任何条款或条。我行还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做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有关上述修改、补充也无须通知本行。 5.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和收益均不得转让也不得转移,且不得设定担保。 6.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担保人: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2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feb065c69ec0975f46527d3240c844768eaa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