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23-03-15 05:42:19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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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心得体会

近日,民政部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通知首次明确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这将为临时遇困群众申请救助提供极大便捷,让社会救助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社会救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帮助相关群体尽快走出困境、渡过难关,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实践中,社会救助既要不断提升覆盖面,更要提升可及性,才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及时雨作用。通知首次明确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是对急难救助流程的进一步优化,有助于打破社会救助中存在的户籍地、居住地限制等问题,打通困难群众救急的“快速通道”。


实际上,近年来很多城市都在试点实施“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的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未来,我们要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还需要加大精细化工作力度,强化救助服务水平。一方面,要畅通服务热线等咨询求助渠道,确保求助有门。面对困难群众的诉求,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快速响应。另一方面,要摸底排查、主动发现。通知明确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要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为此,各地可以尝试通过大数据分析平台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人找政策”变成“政策找人”,实现更高效率的精准化救助。

对待困难群众的态度和举措,折射社会的文明程度和政府的治理能力。相信通过不断完善的制度安排和精准高效的大数据赋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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