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卫生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 1.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4.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每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7.如发现有人为造成影响正常饮水情况,包括损坏饮水机、桶,由损坏者照价赔偿; 8.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闭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御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维修或更换; 9.如发生饮水突发污染事件,按照学校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处理,班主任为本班饮水责任人;部门领导为本部门饮水责任人; 10.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防止烫伤,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班主任及相关责任人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学校,并由学校向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1.桶装水领用为每天的课外时间,上课时停止发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0b1076cd3f34693daef5ef7ba0d4a7303766c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