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学业评价:百分制变等级制 ——避免过度竞争 降低对结果关注度 清华大学今天上午正式公布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学业评价体系”方案,将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新的学业评价体系。从2015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始,清华大学学生正式成绩单中的成绩记录将以等级制形式呈现,百分制将成为历史。 清华大学副教务长郑力表示,新的学业评价体系,不是简单地以等级制代替百分制,“我们希望学生是根据自己的兴趣需要自主地学习,而不是为了分数而被动学习。我们不希望学生为了追求几分的提高而浪费精力,应该把这些精力放在更多感兴趣和有意义的事情上。” 郑力认为,从百分制变为等级制只是评价改革比较表层的表现。等级制好处在于计分较模糊,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师生对结果的关注度,避免过度竞争。 清华大学这项改革历经5年,通过多层次对不同学科、不同课类的教师和学生访谈,对近20所国内外著名大学的评分和评价体系进行调研,最终形成改革方案。 根据新方案,依据考核方式的不同,学生课程成绩以A+、A、A-、B+、B、B-、C+、C、C-、D+、D、F形式记载,其中获得A+的人数不超过该课程修读总人数的5%;或者以P(通过)、F(未通过)形成记载。 针对同一课堂,尽管任课教师可任选等级制或百分制记载课程成绩并录入教务系统,但若为百分制形式,系统自动会将百分制转换为等级制。 等级制评价体系,学校只给出参考标准,自主权完全交给院系和教师,他们可根据课程目标设定登记评价细则。“我们把核心的权利交给院系和老师,交给学术权利,学校行政部门只起到监督的作用。如果学生对老师的评价有异议,学校行政部门会请老师给出解释和说明,不作最终判断。最终由院系的教学委员会作出裁决。”郑力说。 同时,改革方案还允许学生在部分课程上自由选择等级制或者通过制。这些课程包含专业必修课、通识核心课之外的其他课程,院系根据专业要求制定规则。 方案规定,在引入等级制成绩后,百分制成绩将作为内部原始成绩供学生本人查阅;而由百分制成绩自动转换得到的等级制成绩将作为官方正式成绩供外部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新的学业评价体系后,由于各院系在推研、评奖、出国交流等方面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规定和侧重点不一样,因此,注册中心会为各院系“量身定制”不同种类的学分绩。在推研过程中,将不提供逐次排名的名单,而只提供10%、20%、40%、80%等段位的名单,通过面试等手段,加强对学生科研潜力、素质等方面的考察。 例如,某院系推研时特别看重学生的数学类成绩,可以向注册中心提交计算“数学类课程学分绩”的要求;某院系推研时特别看重学生人文素养和涉猎通识性知识的广度,则可以向注册中心提交计算“人文素质课组学分绩”的要求。“这就好比原来只有一把尺子度量学生的学习表现,当尺子多起来以后,间接地弱化GPA(平均成绩绩点)的度量功能和货币功能。”郑力说。 “我们定位在‘以学生为中心,学习成效导向和促进多样发展’。我们提倡科学评价,强调师生围绕评价标准、评价结果、教师反馈形成实质性的、有教育意义的师生互动。”郑力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138c8a0bcd126fff6050b3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