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克家的诗歌 臧克家,30年代初出现于诗坛的重要诗人。第一个诗集《烙印》于1933年出版,接着又出版了《罪恶的黑手》(1934)和长诗《自己的写照》(1936),当时正值新月派和现代派诗歌相继流行,而一些左翼诗人的诗歌又存在某些概念化倾向,臧克家的诗歌以其严肃的写作态度和对农村生活的真切描写,有如异军突起,受到广泛的注意,被誉为“1933年文坛上的新人”之一。 臧克家(1905— ),山东诸城人,18岁以前一直在农村生活和读书,对当地农民的贫困生活有较多了解,为他的诗歌创作积累了丰厚的素材。后来赴济南读师范,1926年秋到武汉如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参加反对封建军阀的革命战争。大革命失败流亡东北。1930年考入青岛大学中文系,受闻一多影响爱诗写诗登上诗坛。 臧开始写诗时给自己确立了两个方针:一是“尽力揭破现实社会黑暗的一面”,这也即是《烙印》的主要内容,即对30年代北方破产的农民和为活命而挣扎的市镇贫民的描写。二是“写人生永久性的真理”,其实也就是诗人自己对现实生活的体味,对生活的态度:挣扎、苦斗与坚忍,诗人自称为“坚忍主义”。他的不肯粉饰现实、逃避现实的清醒的现实主义即与这样的生活态度有关。这方面的诗作有《老哥哥》《生活》等,后者更著名: 这可不是混着好玩,/这是生活,/一万支暗箭埋伏在你周边,/伺候(专瞅)你你一千回小心里一回的不检点,/灾难是天空的星群,/ 他的光辉拖着你的命运。……/你既胆敢闯进这人间,/有多大本领,不愁没处施展,/当前的磨难就是你的对手,/运尽气力去和他苦斗,累得你周身的汗毛都擎着汗珠,/但你须咬紧牙关不敢轻忽;同时你又怕克服了它,/来一阵失却对手的空虚……/这样,你活着带一点倔强,/尽多苦涩,苦涩中有你独到的真味。 最有名的一首是《老马》,写老马的境遇,由于采用暗喻、象征手法,导致不同的理解。1、自况:写诗人对人生坚忍的态度,老马境遇象征人生;2、写农民:象征农民难以摆脱的深重苦难。实际上两说兼而有之,是写人生,但正是农民眼里的人生。对人生的坚忍态度也正是农民的性格特征。诗人自述这是一首“有寄托的咏物诗”,如同杜甫的《瘦马行》和《病马》。“我写了老马,另外也写了许多受压迫的农民形象,实际上也就是写了我自己。” 总得叫大车装个够, 它横竖不说一句话, 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 它把头沉重的垂下! 这刻不知道下刻的命, 它有泪只往心里咽, 眼里飘来一道鞭影, 它抬起头来望望前面。 第一节头两行写驾驭老马的主人的心态:冷酷、凶狠、唯利是图。“总得”精彩,透露出贪婪者的本性及其感情色彩。三、四两行写老马经受苦刑时内心深藏着思虑(不仅仅是忍耐)。二节头两行顺接上节末一行,点明老马何以把头垂下。根本原因在其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自己的一切操纵在主人手中,所以既不敢说什么,也无须说什么,让泪水往肚里流吧!三、四两行呼应第一节,既然车已装够,主人便要挥鞭启程,但就马而论,装车承受重压苦刑时已有过思虑,但此时眼里鞭影飘来,已来不及思虑,便抬起刚才已垂下的头,看看前方:拉吧! 诗歌由北方农村田野常见景象,触景生情,有所感悟,经过艺术的想象加工写成。蕴涵丰富,深刻。“前面”两字带双关性质:字面义确是看前面,又隐含未来的意思——老马是有所期盼的。象征意蕴使诗意超越直接描写的内容范围,引发读者合理联想。 《老马》是一首新格律诗,韵律严谨,有音乐美、绘画美,押韵、选词富有表现力:“总得”、“扣”、“飘来”。 臧诗艺术上最大的特色就是语言运用上的精确性。他给自己定下的目标是:“从无数可以备用的字汇里去严格挑选那最合适的一个,把它安放在恰当的地方。”对此他很自得,曾举《难民》开头两句为例:“日头坠在鸟巢里,/黄昏还没有溶尽归鸦的翅膀。”最初写的是“黄昏里扇动着归鸦的翅膀”,后改为“黄昏里还辨得出归鸦的翅膀”,反复思考推敲才定成此稿。诗人借说:“请闭上眼睛想一想这样一个景象:黄昏朦胧,归鸦满天,黄昏的颜色一霎一霎的浓,乌鸦的翅膀一霎一霎的淡,最后两者渐不可分,好似乌鸦翅膀的黑色被黄昏溶化了。” 其次臧诗有巧妙的构思,短小诗歌表现重大主题。茅盾评:《烙印》“全部22首诗,没有一首写女人的‘酥胸玉腿’,甚至没有一首是歌颂恋爱,甚至也没有什么‘玄妙哲理’,以及什么‘珠圆玉润’的词藻”,“只是用了朴素的字句写出了平凡的老百姓的生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1b11d9966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a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