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丁岗学校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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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丁岗学校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度



寿县丁岗学校在三觉学区管委会制定的《三觉镇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寿县丁岗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制度》明确了学校预算、收入支出、资产等方面具体的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

《制度》规定,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利息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须全额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学校学校所有支出将实行校长(梁修平)负责制,安排一名副校长(杨辉)具体负责。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开支。财务管理也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所有财务活动承担主管责任。学校财务将接受同级及上级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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