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函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1、根据已收到的 的招标文件,按照相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招标文件规定,承揽本招标项目。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货物及服务。 4、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力。 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23619e9d6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4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