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贵方“***2012年度市政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发包项目( )标段”(DTCG2011090)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详细审阅和研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我方愿以商务标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道路项目的清扫、保洁,并承担任何在承包期内所有清扫保洁人员(含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事故及服务管理质量缺陷的一切责任。 2、我方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一览表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服务期限 个月( 年 月 日~ 年 月日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含绿岛捡拾面积)全部的工作内容。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补齐(无利息,且在承包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60天内保持有效(日历天数),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 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9、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格式合同的全部内容及在合同条款中增加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其它附加条款。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盖章) (签字或盖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219f13675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