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7.5-21C NO: 浙江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 姓 名 学 号 申请校外住宿时间 校外住宿类型 校外住宿详细地址 家庭详细地址 家长姓名 申 请 原 因 家庭电话 家长单位电话 性别 班级 学院 专业 班 原住寝室 校区第 宿舍 寝室 床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本人家里 □ 亲属家里 □ 租房 □其他 联系电话 (本栏不够可另附页阐述) 上述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本人承诺:愿意严格遵守《浙江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并对因在校外住宿而引起的责任后果自己负责。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本栏适用研究生 本栏适用本科生 家长 签名: 意见 年 月 日 班主 任 签名: 意见 年 月 日 学院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照 片 导师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 党委意见 1.该生已于 年 月 日办理校内学生宿舍退宿手续。 经办人: 2.该生已于 年 月 日办理回校住宿手续。 经办人: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学院、校区宿管办、学生本人各一份。 浙江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因个人原因要求在校外住宿者,应遵循浙江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的有关规定: 1、要求在校外住宿者,须在学年开始后两周至学年结束前到所在校区宿管办领取并填写《浙江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说明需校外住宿的原因,经学生家长(研究生不需家长签字)、学生所在专业(班级)班主任(本科生)或导师(研究生)、所在学院党委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所在校区宿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搬出住宿寝室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2、学生在校外住宿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校外住宿学生应加强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凡因在校外住宿而引起的责任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3、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及时保持和学院党委的联系,若在校外住宿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改变时,必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所在学院、班主任或导师。 4、在校外住宿期满后,须及时到所在校区宿管办办理回校内住宿手续,并按期回校内住宿。如未按时回校申请住宿,则视作自动延长校外住宿申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7、年龄未满18周岁的学生不得申请校外住宿。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2608e117f1922791788e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