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管理操作流程 第七学期第9/10周 学生预定选题方向,以班为单位,报辅导员处; (截止日期11月9日) 确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方向,报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处 第七学期第12周 公布指导教师与学生名单。至公布之日起两周内,学生与论文指导教师见面,商定相关事宜。 安排李芳琴教授指导助教与见习助教的论文指导工作。 第七学期第14/15周 指导教师收齐所指导学生的开题报告(即《本科毕业论 (截止日期12月16日) 工作情况记载表》第一页)的打印稿交英语学院教学办公室。在12月17日,将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学生论文题目。 第七学期第16周 向指导老师反馈学术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第七学期第17/18周 学生递交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提纲。 (截止日期1月10日) 指导教师须按教学秘书要求报学生中英文题目,开题后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寒假期间 学生撰写论文,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和指导教师联系。 3月15日 提交论文初稿 3月31日前 提交论文修改稿。学生如需离开重庆主城区实习,必须经过论文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并报辅导员。 5月7日前 论文结题。 论文终稿一式一份,由论文指导教师交教学秘书处存档。 5月8-20日 论文交换评阅。评阅教师在答辩前两天提交论文成绩。 5月底 论文答辩。 答辩后一周内,学生将修改后论文及论文电子文档叫指导教师处。由指导教师统一交院办教学办公室存档。 6月10日前 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在论文答辩后进行。 6月15日前 论文工作总结。优秀论文评选:比例为5%,同时将优秀毕业论文光盘交教务处。 缓答辩将在6月中旬完成,须由学生提出申请,经论文指导教师及刘兴兵副院长签字认可后生效。 注意事项: 一、关于抄袭 论文抄袭的定义 A 学生所提交答辩的毕业论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论文抄袭、剽窃行为。 1.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包括已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的结构、基本论点和内容基本相同,文字一致率达到60%以上者属抄袭; 2.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重要段落的论点和内容基本相同(包括引文在内),文字一致率达到70%以上者抄袭; 3.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一段连续的文句(300字以上)的文字基本相同,一致率达到80%以上,并未加注释,此项行为达2处以上者抄袭; 4.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一段连续的文句(100字以上)的文字基本相同,一致率达到90%以上,并未加注释,此项行为达3处以上者抄袭。 B 注释只有在引证名言、他人的独特观点和实际资料时才能使用,不得整段引证他人的论证分析文字。否则,以抄袭、剽窃论处。 二、关于时间 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完成论文流程,请导师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 学生如果超过一周仍未与导师取得联系的,请导师在第一时间通知辅导员(曹月、徐柏泉)。 学生如果超过两周仍未与导师取得联系的,请导师在第一时间通知教学副院长(刘兴兵)。 此时,可由辅导员通知学生暂停论文写作。由此引发的一起后果由学生自负。 三、关于学生的专业方向 原英三系 英语(教育)1.2班 英语(语言文化)3.4班 英语(电子商务)5.6班 英语(物流管理)7.8.11班 英语(国际传播)9.10班 原英语系 英语(翻译)1.2.3.4.5.6.7.8.12 英语(语言文学)9 英语(国际关系)10.11 请各位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学生的专业,指导学生规范填写各种表格,及论文封面;谢谢。 四、关于各种表格、论文写作规范 相关表格,及论文写作规范,请在sisuyyxy@163.com中下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2a2cc20192e45361066f58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