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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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述评

《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

《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金观涛、刘青峰著,法律出版社200912月版。

金观涛 现任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中国美术学院(杭州)南山讲座教授;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讲座教授。

刘青峰 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名誉研究员,《二十一世纪》双月刊前主编。

二人长期合作学术研究,合著的主要代表作有:《兴盛与危机——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2年增订版)、《开放中的变迁——再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3年)、《中国现代思想的起源——超稳定结构与中国政治文化的演变(第一卷)》(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0年)。



书评:一个词语的演变史就是一部观念史 白锐

一个数据库,一份观念史地图

金观涛与刘青峰著《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无疑是一本经典。此书独特之处显而易见。这本由13篇各自独立但又相互联系成章的论文汇编的思想史研究专著,在方法论上独树一帜。作者以十年之功,建立起一个庞大的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专业数据库”(1830—1930),这个包含了大约一亿两千万字的文献数据库以关键词为中心,分别对重要的概念进行时间分布上的统计,并且

根据其不同的意义归类解读,从而找到一份中国现

以及经济甚至世界,这些看似人人皆知的常识性政治词汇,背后都有一段值得加以深入剖析的意识与现实互动的历史。



重要政治术语形成时期的观念史地图。作者在书中重点考察了十数个政治学观念,如真理科学民主个人权利社会




根据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专业数据库权利义务的使用次数表(18641915)。引自本书。义务这个词在1899年以前很少使用,而在1900年至1914年间,义务一词的使用次数遽增,虽然没有权利那么多,但两者的分布曲线形态却相当接近。这表明个人自主性让位于道德化的集体观念。

本书方法论上的开创性,源于此研究观察政治思想流变的独特视角。作者将研究重点从宏大的思想体系沉入不可再化约的具体观念,只有厘清观念的起源,才能理解意识形态的形成和演变。作者认为从前的思想史研究,通常以人物或文章为研究着力点,而本书以观念为焦点,层层剖析其译介、演变与消逝,这种思想史研究方法将文献的解读具体化、细化为观念,为原先自说自话的思想史研究提供了一个共享平台。其次,由于有数据库的支撑,人们可以从较长的时段上分析观念的发生、演变以及消失,这是一般的思想史研究难以做到的。书后附录了近一百个重要术语,分别加以剖析归类,就此而论,《观念史研究》一书甚至可以作为思想史工具书使用。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6712670100jamu.html) - 《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_观澜雪飞_新浪博客

权利观念的起源和演变

对西方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思潮的讨论以及研究此种种主义在中国之影响的著作与文章数不胜数,观点繁杂,莫衷一是。本书则将自由主义体系聚焦到权利一词上,从文献统计的计量与意义解读两个向度剖析权利观念在中国的引入与展开并最终获得其独特的含义,书中第三篇论文着重分析了近代中国权利观念的起源和演变。

R ights一词最早引入中国时,翻译家颇费了一番思量。严复认为以字来翻译rights是最好的,因为rights具有正当性以及正直的内涵,然而最终权利一词得以普及。以权利一词最终代替其他词汇来表示rights,展示出中国文化有选择性地吸收并重构了西方观念。现代西方观念中的权利,核心的内涵是强调个人之自主性,其正当性起源是非道德性的。根据伯林的研究,虽然权利观根植于古老的自然法法则,但上述近代化的意义,是最近约五百年才开始出现在欧洲的。作者根据文献资料的分析,认为汉语语境中的权利,主要是指权势利益,顺理成章地,这个观念最早被学者普遍接受的用法,是用来指称国家权益或利权(用于翻译《万国公法》)。其实早在1833年由德国传教士在广州出版的刊物中,已经开始宣扬基于基督教信仰的人人自主之权,然而这个观念并未内化为中国社会的普遍价值。作者利用数据库的资料检索发现,权利两个词在1895年以前的使用都相当少,也即是说,现在权利观念中的个人自主性在当时的中国文化中,并未得到确立。

但是甲午战争后,字大兴自1897年到

1900年,有关的使用达到13000次,通过甄别与分析,作者发现其中三分之一的用法开始接近现代观念,显示自主性为正当的理念开始受到广泛的重视。然而,根据作者对数据库文献的检索与解读,真正代表了非道德的正当性理念的权利观念,是在1900年到1911年间才成为最常用的政治用语的,数据库显示1899权利一词的使用开始超过利权,并从1902年后大大超过后者,反映中国人开始普遍用权利一词来表达自主性(国家、群体和个人自主)为正当。之所以如此,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组织蓝图之改变,带来了传统道德化儒家伦理体系的动摇,从而推动非道德性正当观念的深入人心。(图片说明:《万国公法》清同治三年(1864)京都崇实馆刻本。该书原名《国际法原理》,美国法学家惠顿著,初版于1836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译成中文,晚清国际法的系统输入,即始于此。汉语之中权利,最早被用来指称国家权益或利权,就是在《万国公法》之中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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