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评估标准 一级指标名称 二级指标 名称 组织领导 就 业 工 作 条 件 (10分) 及 专题研究 (3分) 专职人员 配 备 (2分) 学院就业 工作经费 (5分) 执行政策、规定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0分) 就 业 工 作 状 态 (40分) 就业市场 调研 (10分) 招聘会 组 织 (5分) 就业指导 活 动 (10分) 专业调整 (5分) 就业率 就 业 工 作 绩 效 (50分) (35分) 违约率 (5分) 就业率 增 幅 (5分) 文明离校 评估指标内涵 A C A 1 评选等级 B C D 0.4 0.8 0.6 是否成立了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 学院就业工作专职人员与当年毕业生总数之比 学院投入就业工作的专项经费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的就业政策;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就业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按学校就业中心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每年组织人员走出去联系用人单位次数;征集需求信息数与毕业生数之比 学院承办和独立组织各类招聘会次数 学院年度内承办和独立开展就业指导活动次数及是否有特色 以就业为导向对专业设置及培养人数的调整是否科学、及时 就业人数与毕业生总数的比例(注:不同学院分层次考核) 违约人数与毕业生总数的比例 相比上年初次就业率的增幅(注:达到学校年度目标及以上增降不计,直接定为A级) 是否积极开展各项毕业生文≥95% ≥90% ≤0.5% 增加1个百分点及以上 活动丰富、效果好、无违纪 ≥85% ≥80% ≤2% 降低1至5个百分点 一般 科学、及时 一般 ≥3 ≥2:1 ≥1 ≥1:5 很好 一般 1:400 1:600 ≥毕业生人均20元 成立 ≥5 未成立 ≥1 ≥毕业生人均50元 ≥20 ≥5 ≥6 特色明显 ≥2 一般 明离校活动,毕业生有无不文(5分) 明行为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359e8255b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