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蓖麻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蓖 麻 籽 ZB B 33004—85 Castorseed 本标准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调拨的商品蓖麻籽。一:质量标准 1. 蓖麻籽按纯质率分等.等级指标及其他质量指标如下: 一级 纯质率97 % 杂质1.5% 水分9.0% 气味 正常 二级 纯质率94% 杂质1.5% 水分9.0% 气味 正常 三级 纯质率91% 杂质1.5% 水分9.0% 气味 正常 2. 蓖麻籽以二等为中等标准,低于三等的为等外蓖麻籽。 3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名词解释 1.纯质率:除去杂质的蓖麻籽重量(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占试样重量的百分率。 2.不完善粒,包括下列尚有使用价值的颗粒。 1.未熟粒:籽粒不饱满,不光滑,子仁小于正常粒1/2及以上的颗粒。 2.虫蚀粒:被虫蛀蚀,伤及子仁的颗粒。 3.病斑粒:粒面带有病斑,伤及子仁的颗粒。 4.破损粒:籽粒残、横断、破碎的颗粒。 5.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颗粒。 6.霉变粒:粒面生霉或子仁变质、变色的颗粒。 3.杂质,包括下列几种: 1.筛下物:通过直径4.0mm圆孔筛的物质。 2.无机杂质: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有机杂质:无使用价值的蓖麻籽、异种粮粒以及其他有机物质。 2.4色泽、气味:指一批蓖麻籽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3检验方法蓖麻籽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GB5490—553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有关部分执行。 4包装、运输和储存蓖麻籽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等储存和要求。严防污染。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提出。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哈俊山。本标准实施之日之起,原粮食部部标准油料004《蓖麻籽》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85—10—16发布 1986—07—01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380a35b312b3169a451a45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