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部出纳员安全生产的责任 工作场所安全工作的责任范围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条例,负责办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严格遵守公司的现金管理制度,负责支票签发管理,保管好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和其他各种有价证券。 二、工作安全和生产力责任 1.严格贯彻国家有关法律、B. 立法和国家统一核算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严守财经纪律。 2.负责在业务范围内执行安全和生产力问责制及安全条例,并进行考核。 3.负责管理矿物货币基金,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完整。 4.严格按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计员审查的签字付款凭单处理付款。 5.负责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晰;确保其安全完整。 6.负责保管有价证券,如空白支票和应收票据,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 7.库存现金和货币余额不得超过公司集团核准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座支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库存现金。 8.负责安全资金的管理工作,根据上司和公司的安全奖励和制裁,及时兑现。 9.参加工作安全事故救援工作,负责落实抢险救灾应急资金。 10.配合事故调查,协调事故调查小组,以查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资金。 11.负责向管理人员报告安保基金管理情况。 12.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问责制、行业规范标准的贯彻执行,并进行监督。 三、考核规定 实行按月考核,将安全性能测试纳入安全生产问责测试的具体规定如下: 1.若上述第5、7、9、10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3分; 2.若上述第1、2、6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2分; 3.若上述第3、4、8、11、12条落实不到位,每次扣1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3b7f05f75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