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所有就餐的职工。 第三条 综合部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二、 食堂工作管理 第四条 食堂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第六条 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第七条 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第八条 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第九条 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第十条 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第十一条 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待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第十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勤换衣服,勤洗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仪容端正,充满朝气。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第十四条 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四壁无蜘蛛网,加强防潮、防鼠,定期检查,以防物资腐烂变质。 第十五条 食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承包关系。 三、 就餐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41c16869d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