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哈工大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发布时间:2011-08-16 11:34 来源:本站 点击量:14683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硕士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这类考生通过初试后需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且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3年以上(从毕业到2012年9月1日),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至少10门课程成绩合格的人员。或者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在核心或核心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至少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3.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与工程管理硕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 招生学科与领域 具体招生学科、领域详见各院(系)招生学科目录,所列招生人数含部分校内外推免生,各院(系)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招考情况略有调整,各学科(领域)招生人数将由院(系)根据实际招考情况确定,以上招生人数考生可参考我校往年的招生情况。招生学科目录中有括号标记为“专业学位”或“工程硕士”的属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未做标记的属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三、 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2011年10月份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2011年11月10~14日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点及有关要求可查阅报考点的网站,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网址:http://yzb.hit.edu.cn,下同)。 2.报考点选择。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到该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1)只接受报考我校的考生和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荐到本校及外校的学生)。外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在当地报考点就近报名考试,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四、 考试 1.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考生可在各大书店购买查阅。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初试时间为2012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统一规定为准。初试地点与准考证发放等信息,请于2011年12月中旬到我校研招网查询。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12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 2.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12年3月中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对于具有国防、军工专业背景且报考理学、工学一般学科的考生,其复试资格基本线将参照我校照顾学科线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具体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复试时间预计为2012年3月末,复试科目及具体要求将于2011年10月末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具体科目可向报考院(系)咨询。 五、 录取 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硕士生的录取工作。录取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办法于录取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六、 关于报考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与哈工大(威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42ae59c51e79b8968022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