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 工 合 同 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考察甲方决定将其承建的宿迁市晓店镇晓店街街道门牌整治工程门牌发光字安装工程承揽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全称:在宿迁市晓店镇晓店街现有117户约计750个左右的发光字的安装工程。(字数未确定,等安装完成后按实际数量计算) 2、工程地点:宿迁市晓店镇晓店街部分街道 3、工程安装标准:发光字安装上墙,电线接好并留出。不需要通电,如需通电各门店户主可自行联系安装。 二、承包方式及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自带工具)。乙方只出人工,乙方施工所需的所有材料及脚手架由甲方提供。 2、工期: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8月10日24时之前完工(此工程为户外安装工程,如遇阴雨天气,工期将顺延)。 3、结算方式:本次工程按字结算,每个字安装费用为15元,预计约750个字左右,合计工程款为¥:11250元,大写:壹万壹仟贰;. . 佰伍拾元整。工程结束后双方进行清算安装发光字的数量,按实际数量计算工程总款,对于现定的工程款进行多退少补。工程启动前甲方需付乙方 元启动资金(定金),工程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余款。工程款余款为实际工程款减去定金后剩余的数额。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所有材料及工具(脚手架)。 2、甲方负责协调被安装户的配合工作。如因被安装户不配合安装工作而产生纠纷和因纠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3、安装所需材料及工具甲方必须及时到场,如因甲方材料不到场导致怠工,人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工程结束,甲方必须及时付清所有工程款。 四、乙方权利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字安装到位,线接好留好。(无须通电,如门店户主要求通电,所产生的费用由门店户主负责) 2、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3、及时跟甲方要求所需材料,以便甲方按时供应。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付另一方违约金贰仟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47439ffbed126fff705cc1755270722182e59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