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模板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注释: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受让、承受或继承),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时需先做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申请表可以到我中心网中的“软件登记特别提示”中下载) 2、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3、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4、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6、补正程序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 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7、获得登记证书 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记我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北京地区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可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在该软件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到我中心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联系地址是外地的,我中心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二、软件著作权各项权利 1、发表权 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 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 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 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 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 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播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8、翻译权 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其它权利 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意义 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49d6c9c66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