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婚姻法律制度的变迁——法社会学视野下的考察 张继文 【期刊名称】《学理论》 【年(卷),期】2012(000)001 【摘 要】中国婚姻法律制度自原始社会时出现雏形,历经夏商,至西周时期发展成为一套有着严格礼法依据的制度。自此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基本遵循这一婚姻法律制度。清末沈家本主持修律,井启了中国婚姻法律制度的近代化之门。1931年5月《中华民国民法典》的施行,标志着始于清朝末年的中国婚姻法律制度近代化得以初步完成。新中国成立后。《婚姻法》成为立法工作的重心,我国婚姻法律制度迈向人类社会文明前列。 【总页数】3页(P93-95) 【作 者】张继文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兰州73007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13.9 【相关文献】 1.文化变迁与传承——文化人类学视野下的中亚地区东干人婚姻仪式考察2.刑事和解实践中的行动者——法社会学视野下的制度变迁与行动者逻辑3.文化传播视野下的贵州少数民族村落婚姻习俗变迁4.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及其两性关系变迁的汉字文化考察5.中国古代婚姻法律制度变迁概论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503e3920608763231126edb6f1aff00bfd57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