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政府外债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 • 【公布日期】2009.01.12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09.01.12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政府外债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地区政府外债管理,争取更多国外资金支持地区经济建设,高效、合理地使用政府外债,行署决定成立地区政府外债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颂东(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叶 林(行署副专员) 成 员:陈维斌(行署副秘书长、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玉新(行署副秘书长、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买卫杰(地区财政局局长) 仲玉银(地区农业局局长) 巴依蒙古·热依木汗(地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王 波(地区水利局局长) 巴合提·夏米西(地区建设局局长) 阿德勒汗·木海(地区环保局局长) 王克勇(地区交通局局长) 陈鸿江(地区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俞光新(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张玉兰(地区审计局局长) 阿依恒·阿斯勒汗(地区教育局局长) 张治华(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 杨瑞清(地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王建江(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达吾列提汗·木哈买提江(地区林业局副局长) 张建华(人民银行阿勒泰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俊梅(阿勒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与资 产管理部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买卫杰(兼),办公室副主任:周刚志(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石光云(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508bda60ba1284ac850ad02de80d4d8d05a0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