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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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第一篇 组织领导管理 公司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以业务范围为际限的目标负责制,确立以营销为核心的市场统一管理,各职能部门均以营销为中心开展工作,为营销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公司建立明确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及执行分支机构。 第一条 权力机构 成立以全体股东为股东大会的权力机构。 第二条 决策机构 公司由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的宏观发展。成立以李顺山为董事长,龚友良、陈文龙、刘敏、徐坤河、缪学亮、曹荣辉为董事的董事会,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领导决策机构。 第三条 执行机构 公司各项事务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制。 第四条 执行分支机构 公司建立以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权下的各职能部门为执行分支机构,设立四个副总经理,一个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工作,是总经理的工作助手,按职能划分为如下七大系统。 市场营销服务系统:负责各销售区域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产品开发设计系统:负责新产品开发、技术指导与审核、工艺设计与审核。 采购物流保障系统:负责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料供应、外协加工和成品配件发运。 生产过程控制系统:负责产品各生产、加工环节的运行和成品的交付。 技术质量保证系统:负责产品质量,全盘控制公司产品质量体系。 财务审计监察系统: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账务审核和各项工作的监督。 人力综合服务系统: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行政综合服务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一章 董事会议事细则 第一条 董事会职责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四) 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六) 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八)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第二条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 精品文档 (一) 召集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二) 签署或授权签署公司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签署由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聘用书; (三)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总经理关于董事会决议情况的汇报; (四)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利益; (五) 决定和指导处理公司对外事务和公司计划财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公司重大业务活动; (六) 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 第三条 议事细则 (一) 董事会成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事件、会议事项、议程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二) 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建议,应召开临时董事会。 (三)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 董事会决议反对票与赞成票相等时,由董事长裁决。 (五) 董事会讨论有关董事事项时,该董事应回避。 (六)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或指定代表人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阐明授权范围。 (七)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八) 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不同意见要作在会议记录上。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集中、统一指挥管理,准确、及时地贯彻领导的经营决策,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议和部署公司经营管理与发展工作,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主持或另行安排会议。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的以下工作: (一) 通知参会人员开会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安排会场。 (二) 准备开会需要的文书资料,在会议开始前分发给参会人员。 . 精品文档 (三) 担任会议记录工作,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本,在会后24小时内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呈总经理签发。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例行会议和特别会议两类。 (一) 例行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在每周星期一上午10:00-12:00召开(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主要总结、检查、督促公司上周工作和部署本周工作,协调解决经营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 特别会议专项解决总经理提出的各项议题,由总经理视需要决定召开。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例行会议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必要时可吸收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六条 与会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会议,不得缺席和迟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要向总经理请假,按会议要求做好汇报材料并安排代理人参会及汇报工作。 第七条 各参会人员在参会时,须就分管范围上周的工作情况,本周工作计划等汇报事项,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提供的书面汇报材料至少(但不限于)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一) 分管范围的经营管理情况,包括销售订单、回款、产品设计、采购物流、生产过程控制、质量跟踪及交货期控制等层面; (二) 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工作中需要的资源与支持; (三) 上周计划所做工作的完成或进展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 (四) 本周工作计划要求详实具体而不是从宏观上泛泛而论,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本周工作目标;②对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的解决方案;③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第八条 参会人员向会议介绍情况或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条理明晰,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内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发布,会议纪要要写明会名、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记录人,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定的事项、议定事项的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等,于会后24小时内下发。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具有行政效力,由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各签收人应根据下发的会议纪要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于下发之日起实施。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56cfa236cdb6f1aff00bed5b9f3f90f76c64d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