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锡市区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 学校 学费 五河中心幼儿园 350/月 小桃园幼儿园 350/月 蠡园中心幼儿园 2200/年 爱童幼儿园 260/月 杜克双语艺术幼儿园 500/月 山北中心幼儿园 2200/年 清扬新村幼儿园 320/月 二泉实验幼儿园 450/月 大桥实验幼儿园 700/月 2、公办、公有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月 类 别 公办 公有民办 收费依据 省示范幼儿园 无锡市一类幼儿园 无锡市二类幼儿园 农村一类幼儿园 无锡市合格幼儿园 农村二类幼儿园 180 230 240 290 400 320 450 370 锡价费[2006]143号 锡教规[2006]140号 锡财综[2006]18号 农村合格幼儿园 140 190 备 注 1、经同级物价局、教育局批准,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可根据自身办园成本等情况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10%,下浮不限。少数投资多、设施设备好、办园成本高、教育质量好的幼儿园,经无锡市物价局、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提高上浮幅度。 2、原在园幼儿入园时已交三年捐资助学款的,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3、代办服务项目仅限于幼儿园园服、被褥、春秋游。代办服务收费遵循自愿,按实收取、即办即收。 4、经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亲子园(指公办幼儿园利用本园资源在双休日开办的亲子园),收费标准为30元/生.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5小时。 5、保育教育费按每月100元的标准由家长单位负担,家长凭收据报销联向单位报销。幼儿父母不在同一单位的,一方单位负担医药费,另一方单位负担保育教育费的单位报销部分。 6、经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托儿所一律按市合格园标准收费。 3、公办小学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收 费 项 目 一费制收课费本标费 准 作 杂 费 一、二年级 三~六年级 一、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六年级 业 本 费 住宿费 体检费 收费标准 87 107(含信息技术教育费20元) 33 66 88 77 20(含讲义费8元) 100 5元/生.次 锡价费[2005]35号 锡教计[2005]33号 锡财综[2005]5号、 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少数条件较好实际成本超过以上标准的由市、县物价部门根据实际成本核定。 一、三、五年级每学年各体检一次 指门票、交通费、食宿费,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自愿原则 锡价费[2006]202号 锡教规[2006]170号 课本费含英语磁带,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收 费 依 据 锡价费[2005]35号 锡教计[2005]33号 锡财综[2005]5号 备 注 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学校可收信息技术教育费,一、二年级不收。 服务(代办)性收费 社会实践活动费 100 蒸饭费 15 校服费 省内异地 借读费 省 外 190 锡价费[2000]55号 锡教计[2005]23号 锡财综[2005]5号、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借读生缴纳借读费后,还应按规定缴纳杂费。农村中小学不得收取借读费。 符合锡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精神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可免收借读费 250 说 明 1、无锡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按锡政发[2006]302号文件执行; 2、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减免申请。 4、市区民办小学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学校 学费 金桥侨谊育红五爱小学 非小班化 2100 2700 锦山实验小学 扬名实验学校 3000 新区实小梅村 实验分校 新蕾国际洛社实双语 小学 小学 小班化 象棋学校 验小学 3850 3600 3000 3000 2500、住宿费800 2000 2250 5、公办初中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一费制收费标准 杂 费 收费标准 155(含信息技术教育费30元) 165 154 143 35(含讲义费15元) 100 8元/生.次 120 15 340 收费依据 备 注 锡价费[2005]35号 锡教计[2005]33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学校可收信息技术教号 育费。 锡财综[2005]5号 锡价费[2006]202号 锡教规[2006]170号 课本费含英语磁带,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少数条件较好、实际成本超过以上标准的,由市、县物价部门根据实际成本核定。 课本一年级 二年级 费 三年级 作业本费 服务(代办)性收费借 读费 住宿费 体检费 社会实践活动费 蒸饭费 代办校服费 省内异地 省 外 锡价费[2005]35号 一、三年级每学年各体检一次 锡教计[2005]33号 指门票、交通费、住宿费,学期末按实结 锡财综[2005]5号 算,多退少不补 自愿原则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说 明 锡价费[2000]55号 锡教计[2005]23号 借读生缴纳借读费后,还应按规定缴纳杂锡财综[2005]23费。 390 号 1、符合锡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精神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免收借读费; 2、无锡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按锡政发[2006]302号文件执行; 3、中考招生及考试收费仍按原规定执行,不在此表之列; 4、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减免申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570648a6529647d2728527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