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幼儿园(民办)收费公示牌 公示日期:2019年8月25日 一、收 费 事 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 1800 元/生.学期 据实收取 据实收取 收费依据 备注 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税务发票收取。 指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费、外出活动费 服务性收费 说明 伙食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除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和代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保教费 鄂价费〔2017〕74号 代收费 伙食费 鄂价费〔2017〕74号 鄂价费〔2017〕74号 二、减免资助政策:对普惠性幼儿园在藉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非普惠性幼儿园在藉在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资助。 三、收 费 纪 律: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课后培训班等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突破规定的师生比扩大班级规模;幼儿园教育不得“小学化”或使用小学教材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费、建设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不得以安全设备升级、配备保安人员等为由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四、收 费 承 诺: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五、监督举报电话: 1、枝江市教育局:财务审计股4286560,教育股4286155,人事监察科4286175。 2、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90d9805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9fb39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