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认识的基本形式 一、定义: 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和高级形式。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的认识。 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把所获得的感觉材料,经过思考、分析,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整理和改造,形成概念、判断、推理。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飞跃,它反映事物的全体、本质和内部联系。 二、理性认识的三种形式: 1概念 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是构成科学体系核心的逻辑要素。 2判断 反映事物关系的思维形式,是对事物的状况和性质有所判定的思维形式。 3推理 由已知合乎规律地推出未知的思维形式,是通过对某些判断的分析和综合再引出新的判断的过程。 人们在实践中对客观事物的感性认识大量积累的基础上,抓住事物的本质属性,即抽出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用一定的物质 外壳语词把它标志起来,这就产生了概念。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是思维的"细胞",它的产生是认识过程中的飞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65001d6d3f34693daef5ef7ba0d4a7303766c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