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儒学非常重视人与人的伦理道德关系,同时也不乏超越性的宗教感情。儒学中蕴含的“超越”,不是指向彼岸王国的超越,而是在人自身之内实现的精神超越。 关键词:儒学;超越性 儒学是一种典型的“内在超越”的思想形态,它妥善地处理了生命的有限性与超越性之间的关系。儒学有对超越境界的追求,它虽非严格意义上的,但同样能够为人提供安身立命之道。从整个儒家思想体系及其理论内蕴来看,尽管儒家思想是否就是宗教的问题仍然是一个值得进一步考察的问题,但是儒家思想的内在超越性却是不容置疑。 (一) 在中国原有的典籍中,“超”、“越”本无很深的含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如下:“超,跳也”、“越,度也”,显然,它们都表示一种具体的动作。即使将“超”、“越”连用,最初还是保留了“跳跃”这一动作的含义。后来的佛家著作(如唐代道世的《法苑珠林》有 “除去烦恼垢,超越生死海”之类的表述)逐渐将“超越”作了抽象的理解,视为“解脱”义,可以用来描述主观的精神境界。 一般来说,西方学者心目中的“超越”大都指外在超越。在他们看来,向内不足言超越,或者说,若要讲超越,就不能局限于内在。相反,中国传统儒学没有设置超自然的绝对实体,没有注目于遥远的天国。儒学有较强的入世性,对具体的人伦道德及现实社会政治问题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因此,儒学似乎说不上有何超越的追求。 西方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就认为孔子的《论语》只有良好的、精明的道德格言,而无超越层面的东西。笔者以为,这是一种误解。儒学在历史上被赋予了神学形式,同时不断吸收佛、道等思想理论和方法,最终完善了为封建统治服务的政治理论和社会意识形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出了一定的宗教功能和作用。因此应当说,在一定程度上儒学具有宗教性,同时儒学具有内在超越性。中国儒学注重人与人的伦理道德关系,具有超越的人文道德内容。这种超越本身还具有严密的逻辑论证体系和内在的哲理强制性,它以宇宙本体为本源,以伦理道德为本位,虽然不能与西方宗教追求灵魂不朽的外在超越作比,但多少也反映出儒学力求在人生意义、生命价值的意义上超越现世的宗教品格,这是儒学具有特殊的宗教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儒学道德伦理方面注重个体人格的完美追求,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二) 一种思想是否具有内在超越性,或者说,中国文化除了注重外在的、现实的人与人关系之整合外,是否还有内在精神生活及宗教性形而上学的超越感情的问题,要联系属于哲学和神学的根本问题即人与神的关系问题来考察。什么是“神”就最一般意义而言,神往往被理解为最初的和最终的、至高无上的、真实的现实或绝对存在、支配原则的称谓。在中国古代用两个名称来称呼神:第一,用 “帝”或 “上帝”来称呼至高无上的主宰,他具有人形,与王室关系密切;第二,用“天”来称呼神,天最初具有人的含义,但渐渐失去人的形象而成了一种宇宙的道德力量秩序,它有智力和意志,不偏不倚地安排和决定所有人的命运。 儒学虽然没有明确指向一位人格神,但具有超越的和内在的因素,以天道存在于人道之中,或者说,在儒学传统中,天道居于首位,人要努力在人道中发现和体现天道。这种努力便形成了一种超越自我的动力。儒学意味着主动发现人的价值,发现高尚道德或成圣的可能性,它持守人与人之间的基本责任与义务,建立一个以道德价值为纲领的社会。它又在对现实世界的阐述中坚持自我向超越境界敞开的形而上学。 儒学突出了“内在”与“超越”相融的一面,强调天人不二,这是儒学的优胜之处,但同时也暴露出其弊端。正因为儒学没有像基督教那样形成对立的两极,所以在实际生活中难免会出现“屈天以从人”、混淆“超越 与“内在”的情况,把特定时空下的伦常法规视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实际上即变成了阻碍事物发展的教条),执著于眼前事物,缺乏对超越层面的向往与敬畏,却常常还自以为所作所为是“天之所命”,是“天理之所不容处”,这无异于是对超越之理的扭曲。历史上的不少儒者一方面高倡圣贤人格,另一方面却沦落为不义政客的同党与帮凶,原因恐怕正在于此。他们在主观上虽欲表现出高尚的人格境界,但因对现实政治与人生的评判失去超越的尺度和依据,当置身于具体的历史境遇与事件中时,便难以抗拒时流,而为特权阶层所利用,弥足可惜。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接受只有“外在超越”才是真正超越的观点。儒家 “内在超越” 的思想形态固然会给人造成偏重内在性、超越性不足的印象。不过,儒家的超越强调个体的体证,这种体证对个体而言可能是心知肚明的,对他人而言未必就那么清楚明了。这样一来,儒家式的自我超越有时便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甚至导向神秘主义(如宋明理学家通过静坐等方式获得的非同寻常的精神经历),是否能够超越主要系于个人,无法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三) 有人说儒学没有宗教性,笔者认为,儒学的尊生重孝的生命意识、慎终追远的生死关怀及其天道性命一体的超越本源,说明了儒学是有一定的宗教性的。儒学这种宗教性的超越表现在其尊重生命与现世的价值理念,特别是其通过道德心性的修养与体验,达到与天同体、与宇宙同在,实现天人合一,完成理想的道德人格的主张,确实可以为人们提供一种安身立命的一贯之道。这是儒学之所以能在历史的因革损益中保持其连续性的关键所在。尽管儒学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有其种种映现的方式,甚至有时被赋予了神学的形式并不断得以政治上的强化,但是政治上的强制调整,并没有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儒学社会上层以至民间深刻而持久的影响,即使政治分裂,中国历史上也始终没有出现过欧洲中世纪那样神权统治人间的宗教化时期。 站在平常人的角度,应如何理解儒学不只是一“世俗伦理”,而且也蕴涵有超越的理念和宗教精神呢?我们大多数人一生都要为生计奔波,有太多的现实关怀,我们还有无必要去思考“生命的终极意义和价值”之类的问题呢?其实,“超越性”、“终极性”之类的话题绝非专属于宗教学者或儒学研究者的,它与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息息相关。人固然首先要关注限定他生存条件的东西,但人却不会只满足于对生存的需求,他同时还有精神性的需求。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同样也不能缺少根源意识和终极托付,否则便会趋于浮躁、无序。人的现实关怀与终极关怀应平衡发展,“内在”与“超越”应同时兼顾。就儒学而言,它不是要人远离人间烟火,不是虚置一彼岸世界的上帝而要人无条件地顺服、崇拜,但儒学却强调人与天地之道是相通的,与超越的生源是相通的,人的终极关怀只能建立在“道”的层面上,而不是建立在“器物”、感官或 “一己之私”上面。这样,人才能效仿天道,进取不已,在创造的过程中也获得不同寻常的人生体验。孔子讲“五十而知天命”,可见体“道”之艰辛,它需要个体不断地进行道德修养、反求诸己。孔子所言的“天命”不是指任何神秘的或超自然的力量,也不可被化约为知识的内容,它是人经过长时间的生活磨炼和真切的反思之后所获得的精神境界。现实中的人们虽不可能人人都达到无限之境,但却应该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依照一定的道德法则行事。因此,儒学之作为“世俗伦理”的一面同样不可被轻忽。 儒学中蕴含的“超越”,不是指向彼岸王国的超越,而是在人自身之内实越。有些学者无限拔高儒学的内在超越性,试图证明儒学是一种宗教或者说能够代替宗教,笔者认为,儒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宗教性和宗教功能但却不可与各类宗教文化相提并论。另外,在探讨儒学与宗教的关系时,有些人特别是某些西方学者认为中国儒学缺少宗教性的超越感情。笔者认为,儒学曾经长期起过宗教作用,特别是封建统治者和民间长期地神化孔子、崇拜和信仰道德伦理。从这一意义上说,儒学也是一种超越性的追求,只是与西方宗教相比,它是一种内在道德的超越。正是儒家思想的这种内在的超越性,构成了儒家思想深沉的历史文化蕴含和内在价值。 参考文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7278d60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