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发文管理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分局、公司: 一段时间以来,各科室(包括中心、分局、公司)在发文方面普遍存在公文撰写不规范、不按审批流程办文、公文流转效率低等问题,给我单位的发文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为进一步加强发文管理,切实提高发文质量与工作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快公文运转的通知》和《关于重新印发<高新区管委会发文审批流程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发文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公文写作,提高公文质量 (一)下功夫做好公文的撰写。各科室负责人要强化管理,督促相关办文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相关规范撰写公文,努力提高公文质量。拟稿人要树立公文精品意识,公文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要切实可行;力求做到主旨突出、观点鲜明、条理清晰;篇幅简短,文字精炼、简明扼要,力戒冗长文件;内容充实,论述详细,杜绝内容空洞、言之无物。致函市直有关部门请求办理某项工作,要先简要说明开展该项工作的必要性、目的和意义,不宜直接提办理事项;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性公文,要对背景作必要阐述,对请示、报告事项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依据;提请市政府(含市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吃透上级政策,紧密结合市情,有针对性草拟公文。 (二)加强发文质量的审核。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拟稿人起草的公文质量负责,加强公文的审核把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发文环节审核职责,着重对公文以下内容进行校核: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我单位的意图;涉及多个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相关数据、引文和文字表述、主题词等是否准确、恰当,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的用法及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进一步规范发文流程,严格发文管理 (一)规范发文流程。各科室发文要严格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发文审批流程暂行规定》操办,拟稿人起草的公文,原则上都要上传OA系统呈相关人员逐一审批;如有特殊情况,可走纸质流程,但必须随文附上单位发文稿纸(审批表)呈领导审批,以便公文存档;因领导外出无法及时签发的,可电话请示分管领导,但必须在发文次日将公文上传OA系统补办审批手续。 (二)严格发文管理。各科室报送市政府的公文统一送市府办公室(会议、活动类公文送秘书二科,突发事件类公文送应急办,其他公文和代拟文稿送秘书一科);除领导个人交办外,不得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确需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的,一般不得多头分送;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性公文要标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按要求报送一式5份;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755561bc5da50e2524d7f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