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宣传材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分包单位要做好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一、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二、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1.电工作业; 2.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5.金属无损检测作业; 6.建筑登架设作业; 7.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省建设厅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必须遵循相应规范要求。 三、进人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 四、不满18周岁的末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五、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六、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七、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八、加强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人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人施工现场。 九、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十、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十一、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安保科 2011年7月1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8f8f211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ff849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