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中书省制度 唐朝的中书省是三省六部中三省之一,是政治官制,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命令。 元朝的中书省分为中书省和行中书省,后者是管理地方的,而前者是上承天子,下总百司的最高行政机关。另外中央还设置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设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另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理西藏地区。地方则推行行省制度,负责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元朝将全国划分为十一的行省,它是今天我们省份划分的基础。 忽必烈建国后,正式建立中书省总理政务,中书省的最高长官为中书令,必以皇太子任之。《元史·百官志一》载:“中书令一员……世祖以太子兼之;至元十年(公元1273年),立皇太子,行中书令。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以皇太子领中书令。延佑三年(公元1316年),复以皇太子行中书令”,元末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卷22中说:“惟皇太子立,必兼中书令,枢密使”,均可作为中书令为皇太子兼职之明证。皇太子兼职仅虚领其衔而已,实权则归之右左丞相,《元史·百官志》载:“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统六官,率百司,居令之次,令缺,则总省事,佐天子,理万机”。蒙古人尚右,故丞相中以右丞相为尊。据《元史·仁宗纪三》载,延佑四年(公元1317年),仁宗任命合散为右丞相,“合散言:‘故事丞相必用蒙古勋臣,合散回回人,不厌人望’,遂恳辞;制以宣徽使伯答沙为中书右丞相,合散为左丞相”。这段记载,说明了右丞相为中书省的最高长官,也证实了中书省之长只限于蒙人为之。 15.隋唐时期在中央设立中书省,与尚书、门下省构成三省;元朝时在中央也建立了中书省,它们之间最根本的不同在于(B) A.隋唐中书省下设六部,管辖全国政务;元朝中书省则专管佛教和藏族地区事务 B.隋唐中书省是立法机构,元朝中书省则是行政机构 C.隋唐设中书省的目的是为了削弱相权,加强皇权;元朝中书省则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 D.三省制建立标志着我国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中书省建立则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达到空前鼎盛 中书省、枢密院、设御史台、宣政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906ae4db5360b4c2e3f5727a5e9856a571226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