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公共行政视野中的责任模式 曹淑芹 【期刊名称】《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8(40)1 【摘 要】政治—行政二分法和官僚制理论是传统公共行政的主要理论基础,我们可以从政治责任、宪法(法律)责任和政府整体责任几个方面来理解传统公共行政框架下的责任模式。这种责任模式的缺陷表现在:政府作为整体对社会的回应性降低;对于行政组织中的行政领导者而言,只有政治责任,而无管理责任,对于行政人员来说,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公众负责;行政人员自主性差,缺乏负责任的意识。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是以官僚制为其体现形式的,当前的行政责任体系存在如下问题:官本位的政治文化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定位的严重脱节;责任结构体系形式化、片面化;行政人员缺乏道德自主性和责任意识。 【总页数】6页(P40-45) 【关键词】传统公共行政;官僚制;责任模式 【作 者】曹淑芹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63 【相关文献】 1.公共行政改革视野下的官僚制模式与新公共管理模式 [J], 梁莹 2.公共行政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公共行政历史视野中的新公共行政学 [J], 曹现强;侯春飞 3.公安管理学科的未来发展展望——基于传统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比较视野 [J], 谭羚雁 4.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变——从传统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J], 刘鹏飞 5.公共行政视野下高校的社会责任 [J], 鄢烈洲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954ec8f53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ce.html